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1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时股
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使得前次募集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增
加 1,789.19 万元。鉴于前述情形结合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
调整,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
币 98,210.00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主
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修订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
价格为 14.2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 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
股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
价格为 14.2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 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
股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已于 2023 年 5 月
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4.26 元/股调整为 14.06 元/股。
(二)发行数量
修订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0,126,227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全部由唐地源先生认购。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9,850,640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全部由唐地源先生认购。
(三)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修订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若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偿还了相关有息负债,则在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偿还的款项。若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
解决。
修订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98,2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若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偿还了相关有息负债,则在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偿还的款项。若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
解决。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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